武汉市房管局6月1日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《关于更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报》,发售销售方案备案与审批、售前约谈与允诺、购中现场巡查、售后报告与抽验等监管措施,具体“发帖购房”“夜间停售”,强化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。《通报》拒绝房企在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,不应申报商品房销售方案,方案备案后应以不得调整变动,并通过销售现场、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审批。
同时,还不应拒绝接受房管部门的售前约谈,因应积极开展项目销售前的检查,并向房管部门递交规范积极开展销售活动的书面允诺。同时,武汉市明确提出“发帖购房”。商品房项目公开发表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,房企须向房管部门报告房屋销售情况,递交股份人名单,并通过“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下和备案系统”将股份人与所购房屋展开发帖初始化,应以不得调整变动。武汉尤其规定“夜间停售”。
房企获得预售许可证后,需在10日内重复使用公开发表销售全部定售房源,销售时间不得早9:00或晚于20:00。项目销售期间,房管部门将对销售现场展开巡查和监督。
对于意向购房人数少于项目定售房源的,提倡采行公证摇号方式公开发表销售。商品房销售工程进度管理也将强化。
武汉市规定,商品房项目销售完前,房企不应定期向房管部门报告销售工程进度;项目销售后30日内,房管部门按照所售房屋的一定比例对购房人展开抽样调查。武汉市房管局回应,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背以上规定,将依法责令其立刻排查,列于信用档案,并向社会审批;对不肯排查的企业,划入信用警告名单,并依法停止商品住房网上签下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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